导读
12月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取消外债账户异地开立核准。允许确有合理需求的...
12月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取消外债账户异地开立核准。允许确有合理需求的非金融企业到注册地所属外汇分局之外的其他地区银行开立外债账户。
鼓励银行将更多优质企业纳入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范畴;根据企业实际需求,进一步丰富跨境投融资产品和汇率风险管理产品,优化业务流程;按照展业原则做好客户尽调,利用科技手段加强事后监测,为真实合规的跨境投融资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如发现异常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各分局应加强对上述业务的事中事后监管与核查检查,指导银行、企业合规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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