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8月1日起执行

导读 7月29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经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年8月1日起,对沈阳市住房公积金部分缴...

7月29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经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年8月1日起,对沈阳市住房公积金部分缴存和个人贷款政策作出调整。职工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65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85万元;家庭成员3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100万元调整为105万元。已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按照首套首付比例和首套贷款利率执行,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按照首套首付比例和二套贷款利率执行。同时,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3倍支持政策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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