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协法制与自律监察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

导读 6月7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法制与自律监察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来自公私募基金管理人、科研高校、仲裁机构、律...

6月7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法制与自律监察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来自公私募基金管理人、科研高校、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的委员及授权代表参会,证监会相关司局派员和协会有关负责同志一并出席会议。会议听取了2023年协会推动行业法治建设和纪律处分工作情况的汇报,围绕推动基金法修订完善、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公司法等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并对委员会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协会认真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要求,优化行业自律规则、从严打击违规行为成效显著。2023年,协会下大力气开展自律规则“立改废”,修订9项、制定14项、废止18项,数量之多、幅度之大、频率之快创历史新高,自律规则体系更加协调、层级更加清晰、内容更加完备,自律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有效提升。在纪律处分中,聚焦投资者利益受损严重、市场影响恶劣的案件,坚持重典问责,对近五成的被处分机构采取“取消会员资格”“撤销管理人登记”的顶格措施,真正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

会议强调,法治是基金行业有序运行和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完善的法治是提振投资者信心的基础,是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市场环境的关键,只有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才能让市场各方对市场规则充满信任,才能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让广大投资者有回报、有获得感。基金行业信息高度透明、参与主体多元、利益样态多样、资金流动迅速,要妥善平衡各方利益、维护行业秩序、实现有效监管,更加离不开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

会议提出,要扎实开展基金法实施的评估工作,为推动修法奠定基础。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聚焦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提出要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及时推进金融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为金融业发展保驾护航。资本市场新“国九条”明确提出要推动修订基金法。作为基金行业的根本大法,基金法自2012年全面修订以来已逾十年,近年来我国基金行业发生了巨大变化,系统总结行业创新发展、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的实践经验,与时俱进地修改完善基金法,是全面夯实行业法治根基的必然要求。

文章转载自:界面新闻网 非本站原创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