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临港”微信公众号,昨天(5月9日),在市规资局的支持和指导下,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核发出全国首张城市道路不动产登记证。这也是临港新片区首次尝试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将土地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分离的办理方式,以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指定的国有资产接收单位为申请主体进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办理,进而核发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该市政道路项目位于临港新片区先进智造片区中部,工程范围西起现状天高路路口,东至J12-03A地块边界,全长约0.17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电气照明、交通工程、监控、绿化等附属工程,项目法人和建设单位均为上海临港新片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土地权属是市政道路建设中的最重要权证。以往,市政道路项目的土地权证以建设单位为办理主体,这对道路周边后期开发涉及该红线范围内用地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需土地权属单位同意,极为不便。
“比方说刚刚提到的那块土地,项目法人和建设单位均为上海临港新片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那么后期我们想要在这块土地上进行其他相关的一些开发建设还需取得公司的同意,这样对于我们资源调配以及规划建设来说是不太方便的。”新片区管委会规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但通过此次创新,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在划拨供地阶段就将该项目供地主体变更为了上海市城市建设交通运输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建交中心),并以建交中心为主体来办理后续土地相关手续。
“等于说不动产权证颁发给了建交中心,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主体仍为上海临港新片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片区管委会规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这样一来,政府指定的单位(如建交中心)便拥有了道路土地的权属,能够更加灵活地规划和控制土地使用,更高效地配置资源,对于临港新片区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和推进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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