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发布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最高可贷100万元

导读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共洛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印发《洛阳市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共洛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印发《洛阳市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试行)》。其中提到,经洛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时,在不超过还款能力的前提下,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受缴存时间系数和缴存余额限制,经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此外,洛阳市45周岁(含)以下博士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40周岁(含)以下硕士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或技师以上技能人才、全日制本科学历的缴存职工,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时,在不超过还款能力的前提下,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受缴存时间系数和缴存余额限制,经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最高贷款额度为65万元。

根据该细则,在洛阳市就业创业或灵活就业,并在洛阳市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符合相应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留学回国人员等人才均可享受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细则自2024年5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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