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东莞市人社局日前起草了《东莞市技能领军人才奖补申领暂行细则(征求意见稿)》。根据《细则》,获认定、评定为技能领军人才后,连续在...
东莞市人社局日前起草了《东莞市技能领军人才奖补申领暂行细则(征求意见稿)》。根据《细则》,获认定、评定为技能领军人才后,连续在东莞市工作满12个月,至申请购房补贴时仍在东莞市工作的;技能领军人才(包括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在东莞市范围内享受过房改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等购房优惠政策,且在东莞市无独立或共有产权的住房的;在首次获认定、评定为技能领军人才之日(含当日)起及之前的183日内,以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义在东莞市首次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均可享受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发放申请每年集中受理一次,申请通过的,按5年等额发放,申请人每年均需按要求提出一次购房补贴发放申请。申请人因其个人或者所在单位原因中途未提出申请的,相应年度购房补贴不予补发。其中,一类人才最高补贴600万元,二类人才最高补贴400万元,三类人才最高补贴100万元,分5年等额发放。(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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