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的...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日前正式发布。其中提出,实施优化涉台营商环境行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依法依规放宽台资台企市场准入限制。扩大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台先行先试,推动实施对台小额贸易备案管理等创新发展措施。制定《福建省促进两岸行业标准共通条例》,建设两岸标准共通服务平台。加强金融对台服务,创新两岸社会资本合作方式,设立运作闽台产业融合基金等,支持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深化“台资板”建设。完善台胞台企权益保障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政企沟通渠道,各级党政领导要常态化听取台胞台商意见建议。
文章转载自:界面新闻网 非本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