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署征求意见:网络游戏直播不得出现未成年人打赏情况

导读 12月22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就《网络游戏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应依照有关法...

12月22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就《网络游戏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时段、时长;

(二)对容易导致沉迷的、存在不适合未成年人使用内容的游戏,应禁止未成年人登录;

(三)严格执行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的限制性要求,合理限制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在使用其服务中的消费数额,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

(四)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账号租售、游戏币及虚拟道具交易服务,以及陪练、代玩等第三方服务;

(五)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随机抽取服务;

(六)网络游戏直播不得出现未成年人打赏情况;

(七)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八)不得有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的网络游戏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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