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场监管局消息,为贯彻落实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要求,分类引导本市平台企业加强合规管理,落实平台主体责任,提升平台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市场监管局从规范引导角度出发,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会同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上海市网络零售平台合规指引》《上海市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合规指引》,明晰网络零售平台、餐饮服务平台合规管理要求。同时市市场监管局对2022年出台的《上海市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进行修订,结合总局新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直播营销平台管理责任。
《上海市网络零售平台合规指引》
聚焦平台主体合规、商户及商品管理、运营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这4个方面,对网络零售平台提出36项具体要求,包括:
从主体资质、平台协议与规则、合规管理机构和制度等方面明确了零售平台主体合规要求。要求平台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根据实际开展的经营活动依法取得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领域的行政许可或备案。强调制定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公开、公平、公正,明确与各方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提出平台应设置与其经营规模、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相适应的合规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建立相应管理制度。
从入驻主体审核、商品信息管理、商品质量管理等方面明确商户及商品管理要求。要求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主体资质或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强调平台应依法加强商品准入审核和商品信息检查,并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特殊商品的审核内容进行了明确。列明14项禁售清单内容,要求平台制定禁止销售商品管理目录,明确禁止发布的商品信息内容和处理措施。提出平台应加强商品质量管理,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做好抽查检验、召回问题商品等工作。
从广告营销、建立检查监控制度等方面明确平台运营管理要求。要求平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制止违法广告。强调平台应当对平台内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明确平台应遵守国家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规定,依法采取相应的控制和处置措施。
从格式条款、纠纷处理、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方面明确平台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容。进一步明确平台格式条款的禁止性要求,条款中不得含有不合理地扩张平台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扩大平台适用不可抗力的情形、免除或减轻平台责任等内容。鼓励平台建立争议快速处置、商品质量担保、投诉信息公示等机制,促进消费矛盾源头化解。
《上海市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合规指引》
聚焦5个重点方面,对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提出38项具体要求。除平台主体合规、运营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外,还结合餐饮服务平台特点对平台内餐饮服务经营者及食品安全管理、餐饮配送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包括:
从入驻审核、餐品信息管理、禁售餐品管理等方面明确餐饮平台对餐饮服务经营者及食品安全的管理要求。要求平台对平台内餐饮服务经营者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证明等主体资质或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强调平台应依法加强餐品准入审核、餐品信息检查,为平台内餐饮服务经营者公示餐品信息提供必要技术支持。提出平台应制定禁止销售餐品管理目录,明确禁止发布的餐品信息和处理措施。
从配送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劳动权益保障等方面明确餐饮配送管理要求。要求平台制定配送管理制度,加强配送人员管理,保证配送服务质量和安全。明确平台应加强对配送人员法律法规、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内容的培训和管理,并针对不同类型的食品分别提出配送要求。强调平台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引导配送人员依法、安全、文明驾驶。明确平台应加强劳动权益保障,优化订单分配、抽成比例、奖惩等方面规则和算法,建立配送人员申诉处理机制。鼓励平台推广使用食品安全封签、加强安全用餐科普宣传,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上海市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
结合《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直播营销平台管理责任,并更新调整负面清单内容。
对直播营销平台合规要求进一步完善。一是新增明确直播营销平台应当依法制定并公开网络直播营销管理规则。二是新增建立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利用算法推荐等方式发布广告的,应当将其算法推荐服务相关规则、广告投放记录等记入广告档案。三是增加对平台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相关行为的规范要求。
对网络直播营销商品(服务)负面清单内容进行补充。将不得以网络直播形式推销或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负面清单由十项内容增加调整为十四项内容,与《上海市网络零售平台合规指引》《上海市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合规指引》相关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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