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导读 山东省发改委近期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扩大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范围。结合国家输配电价改革,将“上网...

山东省发改委近期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扩大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范围。结合国家输配电价改革,将“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包括煤电容量电价分摊标准、抽水蓄能容量电费分摊标准等,下同)”纳入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范围。政策调整后,工商业用户容量补偿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以及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不含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代理购电价格执行分时电价政策,各类分摊损益等其他电价部分不执行分时电价政策。工商业用户(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用户,下同)容量补偿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峰谷损益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分享);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代理购电价格峰谷损益纳入代理购电损益,由代理购电用户分摊(分享),并逐月清算。

优化分时电价动态调整机制。每年低谷(含深谷时段)、高峰(含尖峰时段)时段原则上全年各不超过2190小时,其中尖峰、深谷时段原则上各不超过1200小时。上述电价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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