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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11月8日发布公告,决定自2023年11月9日起,对原产于韩国和日本的进口丁腈橡胶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根据商务部建...
商务部11月8日发布公告,决定自2023年11月9日起,对原产于韩国和日本的进口丁腈橡胶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根据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期间,对原产于韩国和日本的进口丁腈橡胶继续按照商务部2018年第84号公告、2022年第18号公告公布的征税产品范围和税率征收反倾销税。
本次复审调查的内容为:如果终止对原产于韩国和日本的进口丁腈橡胶实施的反倾销措施,是否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本次复审的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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