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首先明白当年应收帐款的余额应该保证有多少的坏账准备金,如果少就要补提,如果多,就要冲减。
我们先从2006年看,当年应收帐款期末余额是100万元,按0.3%的提取比例,应有3000元的坏账准备金作为准备 会计处理: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 3000 贷:坏账准备 3000 2007年发生坏账损失6000元 会计处理 借:坏账准备 6000 贷:应收帐款 6000 2007年末应收帐款的期末余额是120万元 应有3600元旦坏账准备作为保证 但现在是坏账准备出现了借方余额3000元 (说明 坏账损失6000-原来坏账准备余额3000),那么要保证2007年末坏账准备有3600元的余额,就必须计提 6600元 计提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6600 贷:坏账准备 6600元 2008年,已经核销的坏账又收回 收回时要同时做两个分录 即(1)冲减已经核销的分录 借:应收帐款 4000 贷:坏账准备 4000 (2) 还要做一个收到款的分录 即: 借银行存款 4000 贷:应收账款 4000 到目前你可以看看坏账准备账户有贷方余额7600元 而2008年末应收帐款的期末余额是130万元 应有1300000*0.3%=3900元作保证 但现在是贷方余额7600元 ,那么就要冲回 3700元 会计处理 借:坏账准备 3700 贷: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 3700 这样回答你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