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斑 尸体现象之一。
人死后,在尸体低下部位皮肤出现的紫红色斑块,称为尸斑。
尸斑的分布位置,与尸体的姿势直接相关。
如仰面平卧的尸体,尸斑出观在枕部、顶部、背部、腰部、臀部两侧和四肢的后侧,有时也见于尸体侧面,甚至上面的倾斜区如锁骨上部。
俯卧的尸体,尸斑分布在颜面、胸部、腹部和四肢的前面,此时两侧眼结膜也往往呈瘀血状。
处于立位的尸体,如悬吊的尸体,尸斑出现在下肢、下腹部和上胶的远端,多呈紫红色或暗紫红色;因煤气或氰化物中毒死亡的,尸斑呈樱红色。
一般十小时内用手指压迫可退色,除去压迫又复原;如将尸体翻转,原尸斑逐渐消失或转移,而在新的低下部位又重新出现。
因此,法医检验尸体时,往往根据尸斑的分布位置来判断尸体停放的位置。
尸斑是较早出现的尸体现象之一,通常是在死亡后2~4小时出现,经过12~14小时发展到最高度,24~36小时固定下来不再转移,一直持续到尸体腐败。
它的形成和发展分为下面三个时期: 1.坠积期 人死后,血液下坠于尸体低下部位血管中,此时血液还仅限于血管内,尚未扩散到血管外。
这个时期是尸斑坠积期。
在这个时期,如果用手指按压尸斑,则被按压地方毛细血管的血液即向周围流动,尸斑暂时消失;但放开手指解除压力后,血液流回原处,尸斑又重新出现。
不仅如此,在坠积期内,如果翻动尸体位置,则原来的尸斑逐渐不明显,甚至消失,而在尸体新的低下部位又重新出现新的尸斑。
切开坠积期尸斑处的皮肤及皮下组织,可见血液从血管断面流出。
此时流出的血液易被纱布擦掉,但擦去后还能流出血液。
尸斑坠积期一般在死后2~4小时开始出现,但也有早在死后半小时或迟至6~8小时出现的。
极少数濒死期迁延的病人,由于循环衰竭,在死亡前便可见到少许尸斑。
2.扩散期 人死后,除了血液循环,组织液也同样向尸体低下部位坠积,沉降于血管周围的组织中,透过血管壁而进入血管内,与血液相混合而促进死后溶血,然后被组织液稀释,并被血红蛋白染红的血浆向血管外渗出,这就是尸斑扩散期。
尸斑发展到扩散期一般需要12小时,进展快的也需要8~10小时,扩散期是坠积期的延续。
在这个时期,用手指按压尸斑稍有退色,变更尸体的位置后,原有尸斑不易消失,新的尸斑也不易形成。
切开扩散期尸斑处的皮肤,则在切开的血管断处惭渐流出血滴,从组织中有少量谈红色液体溢出。
3.湿润期 从扩散期开始,被血红蛋白染色的液体就渗入组织间,至第二天后更加明显,不仅渗入组织间隙,而且渗入组织细胞内,使组织着色,这就是尸斑发展过程中的浸润期。
浸润期是扩散期的延续,持续时间较长,以后由于细菌的作用而转为尸体腐败。
在浸润期内,压迫不能使尸斑消退,更不能形成新的尸斑。
用刀切开尸斑处,可见组织呈紫色或浅紫色,血管中无血液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