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有多个省市发布国三货车淘汰补贴政策,本文汇总了北京、陕西、深圳、杭州、济南、南京六个省市发布的政策,对补贴文件、补贴车型、补贴标准及截止时间进行了详细说明。
北京:2019年12月31日
通知文件: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北京市促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淘汰方案》有关内容的通知(京政办发〔2018〕42号)。为促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车淘汰,北京市特延长淘汰补助时间到2019年10月31日,而车主申请政府补助的截止日期由2019年10月20日延长为2019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办理。
补贴车型: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是指2013年7月1日(不含)以前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柴油货运车(包括轻型载货柴油车、中型载货柴油车、中型牵引柴油车、重型载货柴油车和重型牵引柴油车,不含黄标车)和2013年7月1日(含)以后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运车。
补贴标准:补助标准按报废或转出时间分为三档,调整后,第二档补助时间由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调整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第三档补助时间由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20日调整为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深圳:2020年6月30日
通知文件:深圳市深圳市人居环境委、深圳市交通运输委、深圳市公安交警局联合发布的《深圳市老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2018-2020 年)》。
补贴车型:本办法所称老旧车是指在深圳市注册登记的国Ⅰ汽油车、国Ⅱ汽油车、2007年7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且排放标准高于国Ⅱ的汽油车(以下简称A类车)、国Ⅲ柴油车、经技术鉴定为环保关键部件缺失且未进行技术改造的排放标准高于国Ⅲ的柴油车(简称B类车)。
补贴标准:根据淘汰时间不同,补贴标准不同。共分为3个阶段:2019 年 1 月 1 日- 6 月 30 日;2019 年 7 月 1 日-12 月 31 日;2020 年 1 月 1 日- 6 月 30 日淘汰的国Ⅲ柴油车。
陕西:2020年12月31日
通知文件:《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陕西省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实施计划(2018-2020年)》。陕西省公安厅、财政厅等五部门印发的《陕西省促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补助暂行办法》。
淘汰目标:2019年,全省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5.5万辆,老旧燃气车1万辆,其中,关中地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量占自有总量的50%,其他各市淘汰量占自有总量的15%。2020年,全省完成淘汰工作任务。
补贴车型:
1.载货汽车:排放标准为国三及以上,提前淘汰的按照补助限额全额补助。排放标准低于国三,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5年(含5年)以上(三轮汽车及低速货车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上,危险品运输性质车辆距离国家报废年限2年以上),提前淘汰的按补助限额标准全额补助;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上不满5年(危险品运输性质车辆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上不满2年),提前淘汰的按补助限额标准60%给予补助。
2.对于牵引、非载货专项作业车或专用类等残值较高车辆,各市(区)可结合当地实际,在本办法的补助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淘汰奖励补助,具体的补助范围、标准等分别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级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3.对于《陕西省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实施计划(2018-2020年)》要求纳入淘汰任务的其他车辆(冒黑烟及1个检验周期内连续三次抽测不合格车辆),可参照补助限额标准中的对应车型,按标准的60%给予补助。
补贴标准:提前淘汰且满足补助条件的老旧车,按照重型、中型、轻型、微型、三轮汽车及低速货车等营运载货车车型分类进行补助,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淘汰,最高领取33000元补助,补助期限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济南:2019年12月31日
通知文件: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印发济南市老旧柴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18〕40号)。
补贴车型:本方案所指老旧柴油车为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凡在我市注册登记的老旧柴油车提前报废更新且符合条件的,给予适当资金补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补贴政策:1.自2018年1月1日(含)后转移我市的;2.车辆所有人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其他财政供养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的单位和机构)的;3.距强制报废日期不足1年(含)或达到强制注销报废标准的;4.已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5.由于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6.车主与申请补贴人(单位)名称不一致的;7.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
补贴标准:本补贴政策实施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提前报废的柴油车给予0.7—4万元不等的资金补贴。
杭州:2019年12月31日
通知文件:杭州市环境保护局等五部门印发的《杭州市国三柴油车淘汰补助实施细则》通知。该补助政策自2018年6月10日起施行,至2019年12月31日截止,原《杭州市国三柴油车淘汰补助实施细则(暂行)》(杭环发〔2017〕41号)作废。
补贴车型:
1.2017年4月1日前(不含)登记在本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的国三柴油车,车辆所属地的认定以2017年3月31日24时车辆的登记信息所在地为准;
2.车辆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
3.本细则实施之日(含)起淘汰注销的国三柴油车、拖拉机。
补贴标准:车辆淘汰补助标准根据车龄长短进行划定。2018年1月1日起,对车龄满10年以上的国三柴油车不予补助。车辆的淘汰时间依据公安交管部门的车辆注销证明日期进行认定。
南京:2020年12月31日通知文件: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关于对国二汽油车和国三柴油车实施淘汰补贴的通告》。
补贴车型: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符合以下条件的国二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提前淘汰(不包括转出),可以享受本次补贴。(一)在本市注册登记;(二)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和单位;(三)车辆报废时,其实际使用年限距离江苏省规定强制报废年限一年(含)以上或不满行驶里程参考值,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其实际使用年限计算的起始日期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终止日期为车主将车辆交售给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的日期;(四)本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含在宁中央部省属行政事业单位)及财政供养的社团组织车辆的淘汰,不享受补贴;(五)已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车辆,不再补贴。
补贴标准:根据淘汰车辆的车型、使用年限给予差别化政府补贴,补贴标准为:国二汽油车2750-9500元/车,国三柴油车4000-40000元/车。拆解企业收购价格按市场化机制运作。
文/于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