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上蔡县将实施机动车限行 一日限两号

导读 近日,上蔡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施县中心城区机动车限行的通告:为有效减少我县中心城区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积极应对当前...

近日,上蔡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施县中心城区机动车限行的通告:

为有效减少我县中心城区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积极应对当前大气环境严峻形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县政府决定在我县中心城区实施机动车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南环城路以北,东环城路以西,蔡州大道以南,卧龙大道(西环城路)以东,以上四条道路合围范围内的城市道路(不含上述道路)。

二、限行时间

2019年12月15日至2020年3月20日,每日早7时至晚20时。

三、限行规定

(一)限行时间内,以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在限行区域实行一日限2个号行驶。具体为:周一限行尾数为1和6的机动车,周二限行尾数为2和7的机动车,周三限行尾数为3和8的机动车,周四限行尾数为4和9的机动车,周五限行尾数为5和0的机动车。每日非限行机动车正常行驶。周六和周日不限行。

(二)拖拉机、三轮载货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商砼运输车及其它大中型货车24小时严禁驶入限行区域,并严禁在限行区域内停放。

(三)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车辆: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交车、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校车;

3、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含污泥运输)、热力、电力、供水、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勘查、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等专用车辆;

5、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6、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7、外地号牌车辆(驻马店市豫Q号牌以外)。

四、保障措施

(一)在限行期间,提倡绿色出行。

(二)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提前选择交通方式,合理规划出行路线。

(三)违反本通告之规定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2019年12月15日起开始施行。【河南汽车资讯 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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