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关于交通事故车辆扣押时间,一般在三十日以内特殊情形下,不会超过六十日但一方当事人收到公安机关的检验、鉴定结论提出书面异议并申...
关于交通事故车辆扣押时间,一般在三十日以内特殊情形下,不会超过六十日但一方当事人收到公安机关的检验、鉴定结论提出书面异议并申请重新检验、鉴定除外,此种情形下,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文章转自:法妞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