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增确诊病例数(上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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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大家对于上请都是颇为感兴趣的,大家都想要了解一下上请,那么小美也是在网络上收集了一些关于上请的一些信息来分享给大家,希望能够帮到大家哦。

上请又称“先请”。

中国古代法律术语。

指皇室宗亲、贵族、高官犯法一般司法官吏不得擅自审理,必须奏请皇帝裁决的制度。

起源于汉代,范围逐渐扩大,先由三千石官后下延至六百石官,进而又扩大到公、列侯嗣子犯耐以上的罪。

东汉时几乎所有官员不论犯何种罪行,均可享受此种待遇。

南北朝时又规定:凡属人议范围的官吏、贵族犯十恶以外之罪,均须“上请”皇帝定夺。

唐律专列请章。

规定:“应请之状者,谓皇太子妃大功以上亲,应议者期以上亲及孙,若官爵五品以上,应请之状。

正其刑名者,谓录请人所犯,准律合绞、合斩。

别奏者,不缘门下,别录奏请,听敕。

1流罪以下,减一等。

1其犯十恶,反逆缘坐,杀人,监守内奸、盗、略人、受财枉法者,不用此律。

1”(《唐律疏议·名例》)此外,对于事关重大,但情节可以原宥之案件,法官不敢专决,也须上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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