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发布低空飞行服务管理试行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导读 10月19日,在第二届全国低空经济(苏州)产业创新博览会开幕式上,《苏州市低空飞行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发布。据悉,办法由苏州...

10月19日,在第二届全国低空经济(苏州)产业创新博览会开幕式上,《苏州市低空飞行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发布。据悉,办法由苏州市交通运输局起草,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分为总则、职责分工、飞行服务、应急服务和附则,共5章23条,是苏州市出台的第一个低空飞行服务规范性文件。

办法明确,苏州市加强与空中交通管理机构等单位的协同,低空飞行服务遵循安全有序、协同高效、惠企便民、资源共享的原则。市级相关部门和县级政府履行低空飞行服务管理工作职责,低空飞行服务机构通过服务监管平台提供飞行服务,组织从事低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应当主动采取事故预防措施。(上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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