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发布证券公司数字化能力成熟度指引团体标准

导读 10月11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告,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团体标准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经协会第七届常务...

10月11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告,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团体标准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经协会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证券公司数字化能力成熟度指引》(编号:T/SAC 005—2024)纳为中国证券业协会团体标准。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指引》建立了以数字化治理、数据管理、数字化技术应用、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网络和信息安全、经营管理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数字化、内控体系数字化以及可持续发展基础9个方面为核心的证券公司数字化能力成熟度模型;明确了证券公司数字化能力从一级到五级的成熟度等级要求;详细定义了由9个能力域、25个能力子域、40个能力项不同成熟度对应的数字化发展能力要求;确定了成熟度等级的判定方法,包括评分方法、权重、计算方法等内容,阐释能力得分与对应成熟度关系。

《指引》在指导证券公司开展数字化转型,提升数字化能力成熟度、提升监管部门的监管效力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下一步,证券业协会将积极推进证券公司数字化能力评估,帮助证券公司摸清本公司数字化能力发展的进度,发现本公司数字化转型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进一步明确数字化能力建设的方向。评估结果亦可协助监管部门全面掌握全行业整体的数字化水平,为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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