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市内免税店经营品种

导读 海关总署、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为规范市内免税店管理工作,现将市内免税店经营品种公布如下:食品、...

海关总署、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为规范市内免税店管理工作,现将市内免税店经营品种公布如下:食品、饮料;酒;纺织品及其制成品;皮革服装及配饰;箱包及鞋靴;表、钟及其配件、附件;眼镜(含太阳镜);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洗护用品;母婴用品;1厨卫用具及小家电(不含手机);1家用医疗、保健及美容美发器材;1摄影(像)设备及其配件、附件;1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1可穿戴设备等电子消费产品(无线耳机;其他接收、转换并发送或再生音像或其他数据用的设备;视频游戏控制器及设备的零件及附件);1文具用品、玩具、游戏品、节日或其他娱乐用品;1工艺品;1乐器;1运动用品。

海关总署 财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43号(关于明确市内免税店经营品种的公告)

为规范市内免税店管理工作,现将市内免税店经营品种公布如下:

食品、饮料;酒;纺织品及其制成品;皮革服装及配饰;箱包及鞋靴;表、钟及其配件、附件;眼镜(含太阳镜);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洗护用品;母婴用品;1厨卫用具及小家电(不含手机);1家用医疗、保健及美容美发器材;1摄影(像)设备及其配件、附件;1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1可穿戴设备等电子消费产品(无线耳机;其他接收、转换并发送或再生音像或其他数据用的设备;视频游戏控制器及设备的零件及附件);1文具用品、玩具、游戏品、节日或其他娱乐用品;1工艺品;1乐器;1运动用品。

本公告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财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税务总局

202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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