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门:强化动力锂电池源头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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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提升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运输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的若干措施》提出,强化动力锂电池源头安全监管:

加强锂电池行业规范管理。加快修订《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 38031),完善动力锂电池安全技术要求,明确动力锂电池热失控安全性能指标和测试方法,提升动力锂电池本质安全水平。发布实施《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和《锂离子电池行业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强化锂电池安全和质量管理相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动力锂电池运输条件检测管理。督促指导动力锂电池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相关法规要求,落实新出厂电池通过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第3部分第33节(以下简称UN33)各项试验要求,并在运输前将UN33等试验简介提交给承运人。贯彻实施动力锂电池回收利用余能监测、包装运输等标准,严格执行托运条件和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铁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制定动力锂电池运输安全分级管理要求。制定出台动力锂电池运输安全分级管理要求,明确不同运输等级动力锂电池托运条件核验、承运要求、运输通行要求、运输管控措施等。(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铁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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