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罗文接受采访表示,要把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制度创新,为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制度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实行实缴出资信息强制公示,落实依法按期认缴。持续健全完善经营主体登记管理法律制度体系。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以政策法规、技术标准、检测认证、数据体系为抓手,更好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应用。
二是完善企业退出制度。健全企业破产机制,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推进企业注销配套改革。建立覆盖所有经营主体的强制退出制度和简易退出制度,推动代位注销上升为制度规范。研究建立经营主体另册管理制度,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被撤销等特殊状态公司不再纳入正常管理范围。
三是构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完善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框架,加大商业秘密保护行政执法力度。加快推进商业秘密保护标准、指引建设,探索建立与高水平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扩大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强企护链工程。
四是健全信用监管制度。完善全链条全生命周期信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完善信用承诺制度,探索信用合规机制建设。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全面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优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安排,建立健全权责清晰、运行顺畅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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