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严格限制向个人供应国有住宅用地,严厉打击自建房虚假宣传

导读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国有住宅用地自建房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国有住宅用地自建房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严格限制向个人供应国有住宅用地;加强国有住宅用地自建房规划管理和建设管理;严格监管国有住宅用地自建房转让行为,国有住宅用地自建房不得分幢、层、户、间转让,在建、已建的自建房整体转让给个人的,受让人须符合属地房屋限购政策;国有住宅用地自建房不得分割登记,转让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受让方为共有人的,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权证书应列明全部共有人。通知要求,相关部门要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做到国有住宅用地自建房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常态化监督检查;依法处置虚假宣传,对排查发现或者移交的虚假宣传和违法商业广告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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