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放宽人才落户政策,本科学历人员可“先落户后就业”

导读 据“苏州发布”消息,11月28日,苏州市政府出台《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府规字〔2023〕15号)。同时,苏州...

据“苏州发布”消息,11月28日,苏州市政府出台《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府规字〔2023〕15号)。同时,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公安局将配套制定《苏州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新政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针对有来苏就业意愿但尚未在苏就业的群体,苏州在2020年版人才落户政策推出了“先落户后就业”。此次调整将“先落户后就业”对象范围进一步放宽至本科学历、中级职称和技师。社保缴费年限缩短、年龄放宽。大专学历人才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将社保缴纳时间从6个月缩减为1个月;对连续缴纳社保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将年龄条件放宽到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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