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2023年前三季度证券公司债券承销业务专项统计。本专项统计范围包括证券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承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含资产证券化产品)、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民营企业公司债券(含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承销地方政府债券的有关情况。统计结果摘要如下:
一、绿色公司债券。2023年前三季度作为绿色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或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管理人的证券公司共55家,承销(或管理)129只债券(或产品),合计金额12734亿元;其中,资产证券化产品51只,合计金额7959亿元。
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2023年前三季度作为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共53家,承销224只债券,合计金额24572亿元。
三、民营企业公司债券。2023年前三季度作为民营企业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或资产证券化产品管理人的证券公司共48家,承销(或管理)213只债券(或产品),合计金额22368亿元;其中,资产证券化产品160只,合计金额13718亿元。
四、地方政府债券。2023年前三季度参与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证券公司共85家,合计中标金额27699亿元,合计中标地区31个。
具体情况见表1至表8。
表1 证券公司主承销(或管理)绿色公司债券(含资产证券化产品)家数
表2 证券公司主承销(或管理)绿色公司债券(含资产证券化产品)金额
表3 证券公司主承销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家数
表4 证券公司主承销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金额
表5 证券公司主承销(或管理)民营企业公司债券(含资产证券化产品)家数
表6 证券公司主承销(或管理)民营企业公司债券(含资产证券化产品)金额
表7 地方政府债券实际中标金额
表8 地方政府债券实际中标地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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