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盐城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盐城市11月9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和《关于进一步提升市区住房品质推动房地产企业转型升级的措施》。
《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共8条,主要涉及购房补贴、企业团购补助、支持“换新购”、调整安置房房源筹集和结算方式、发展租赁市场、国企收购存量新房和旧房等方面内容;《关于进一步提升市区住房品质推动房地产企业转型升级的措施》共6条,主要涉及土地供应、产品品质、规划设计、助企纾困、优化服务等方面内容。两项政策措施共14条,涵盖了房地产市场需求端、供应端、金融端、企业端、服务端等多方面内容。
《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提出,实施购房补贴。自颁文之日起至2024年2月底,对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个人或企业给予所缴纳契税50%的购房补贴;对单个楼盘团购10套(含)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给予购房者所缴纳契税100%的购房补贴。
鼓励和支持企业购买商品住房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自颁文之日起至2024年2月底,对企业团购10套(含)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用于解决职工住房的,给予企业所缴纳契税100%购房补助,再对企业按团购新建商品住房所缴纳的房产税每年给予购房补助,期限不高于5年。
支持“换新购”服务。自颁文之日起至2024年2月底,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12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在享受新房契税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所购新房缴纳契税30%的购房补贴。房地产行业协会指导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为“换新购”提供服务。鼓励各区和市国有企业将“卖旧”的房屋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筹集对象。
《关于进一步提升市区住房品质推动房地产企业转型升级的措施》提出,提高改善型住宅用地比例和产品品质。降低住宅用地开发强度,对高品质住宅项目优化绿地率、建筑密度、层高、地下空间等规划条件设计,提升居住小区和商品住宅品质。实行住宅地块预申请制度,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地块规划条件可实行“定制式”。出台《盐城市住宅品质提升设计指引》《盐城市高品质住区实施导则》《推进盐城市高品质住区建设实施意见》,鼓励打造绿色科技生态品质住宅。
合理减轻开发企业资金负担。在确保监管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允许符合条件的开发企业使用银行保函置换重点监管资金。阶段性缓缴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自颁文之日起至2024年2月底,应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应缴之日起可缓缴6个月。
支持开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对于开发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鼓励金融机构与开发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半年内到期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鼓励金融机构对开发企业在项目融资上给予支持,并将工作成效纳入相关考核。
鼓励开发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和支持房地产业与康养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开发企业在医养结合、康养融合发展、养老产品提质升级等方面积极参与,丰富建筑形态业态。支持开发企业参与老旧小区改造、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城市更新,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开发企业给予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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