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因政府原因给市场经营主体造成损失要依法赔偿

导读 近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并发出通知,要...

近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措施》中明确,建立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各级政府应严格履行作出的政策承诺和依法订立的合同,因政府和有关部门原因给市场经营主体造成损失的要依法予以赔偿或相应补偿。

完善政府信用信息记录和共享体系,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将机关、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新疆)。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按规定及时修复失信记录。(石榴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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