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11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2023年10月26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
11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2023年10月26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未有效监控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被处以罚款30万元。时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广场支行行长高阳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处罚。
文章转载自:界面新闻网 非本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