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支持非住宅规划性质变更,可按程序调整为住宅性质商品房出售

导读 11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贵港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

11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贵港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支持非住宅商品房规划性质变更。公寓或办公性质的非住宅商品房,为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可按程序调整为住宅性质商品房出售。贵港市将引导房地产企业合理定价。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贵港市辖区范围内(三区两县市)名下无商品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在贵港市商业银行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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