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

导读 广西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北海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涉及购房补贴、公积金等11项措施。措施提出...

广西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北海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涉及购房补贴、公积金等11项措施。措施提出,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在北海市范围内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委托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款项转入售房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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