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支持在新疆自贸试验区内综合保税区开展期货保税交割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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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增强金融服务功能。鼓励自贸试验区内非金融企业和金融机构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金融机构创新合作方式、深化交流合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加大对自贸试验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内综合保税区开展期货保税交割、融资租赁、仓单质押融资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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