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支持原油 煤炭等能源性商品进口,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主要进口地设立保税仓库

导读 据“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海关总署印发了《海关总署关于推动加工贸易持续高质量发展改革实施方案》(简称《改革方案》),...

据“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海关总署印发了《海关总署关于推动加工贸易持续高质量发展改革实施方案》(简称《改革方案》),提出海关监管的三方面16条具体改革措施。其中提出,支持梯度转移与综合保税区转型升级协同发展。支持原油、煤炭、天然气等能源性商品和铁矿石、铜精矿等资源性商品以及粮食等大宗商品进口,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主要进口地设立保税仓库,就地开展加工贸易。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依托综合保税区政策优势,将综合保税区打造为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的示范区。

文章转载自:界面新闻网 非本站原创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