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电力系统稳定调节资源投资 建设和运营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完善投资回报机制。建立健全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资源投资回报机制,合理反映其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价值。持续完善市场机制,推动各方积极参与负荷控制建设、运营和需求侧响应,按照“谁提供、谁获利”的原则获得合理收益。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电力系统稳定调节资源投资、建设和运营。完善电力市场交易安全稳定校核制度,保证各类市场运作场景下电力系统稳定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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