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山区:经认定的非沪籍人才缴满3年社保或个税,个人也可购1套房

导读 据“i金山”微信公众号10月24日消息,10月24日,金山区出台人才安居新政。方案提出,要通过集中新建、商品房配建、非居住房屋改建转化...

据“i金山”微信公众号10月24日消息,10月24日,金山区出台人才安居新政。方案提出,要通过集中新建、商品房配建、非居住房屋改建转化、企业自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人才公寓房源,重点在产业集中、商务集聚等交通便捷、生产生活便利的区域选址布局。到“十四五”期末,争取金山区人才公寓房源规模达到1万套以上。

方案提出,要聚焦重点行业,实行人才积分认定管理,对符合一定积分标准的人才分类给予租房补贴;聚焦高层次人才,实行分等定级管理,对符合一定认定标准的人才分类给予购房补贴。

同时,结合城镇布局、产业规划和转型需求,划定重点转型区域人才购房政策实施范围。经区人才管理部门认定,同时符合单位条件、个人条件以及工作年限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才,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3年及以上、且在本市无住房的,可购买1套住房,同时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

文章转载自:界面新闻网 非本站原创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