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部门:机关和事业单位闲置房产可以调剂 出租 转让等方式用于开展老年助餐服务

导读 10月23日,据民政部网站,民政部等11部门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其中提出,提供设施场地支持。在新建城区和居住区配套...

10月23日,据民政部网站,民政部等11部门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其中提出,提供设施场地支持。在新建城区和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补齐养老服务设施工作中,同步解决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或场地使用问题。支持老年助餐服务设施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生活性服务业资源统筹利用、共建共享。可按规定履行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程序后,通过调剂、出租、转让等方式将机关和事业单位闲置房产用于开展老年助餐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将现有设施场地改扩建用于老年助餐服务的,给予相应补贴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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