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结算官微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企业债券职责划转总体工作部署,保障过渡期后企业债券登记结算业务规范有序开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结算于10月20日发布了最新修订的《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细则》(以下简称《债券细则》),为过渡期结束后企业债券登记结算业务的平稳有序开展提供制度遵循和保障。《债券细则》的修订发布,是中国结算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稳妥有序推进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改革平稳落地的重要举措。
为配合实施企业债券职责划转改革工作,本次《债券细则》主要做了以下修订:一是根据最新修订发布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明确将企业债券纳入《债券细则》规范的制度框架体系;二是支持为北交所市场新增提供企业债券登记结算服务;三是对于可跨市场交易的企业债券,明确可以在中国结算与中央结算公司之间办理跨市场转托管。此外,为落实《证券法》《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要求,支持促进交易所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市场效率、降低市场成本,还对《债券细则》进行了其他适应性修订,例如简化了相关登记业务申请材料要求、明确现金担保品可用于弥补回购欠库等。
根据最新修订的《债券细则》,过渡期结束后,企业债券登记托管、结算业务安排基本保持不变,市场主体无需进行业务和技术调整。在企业债券跨市场转托管业务方面,中国结算加强了与中央结算公司业务协同,确保市场办理企业债券跨市场转托管业务的习惯不改变和效率不降低。
在中国证监会的统筹指导下,前期中国结算全力以赴做好企业债券职责划转配套登记结算各项准备工作,当前相关制度、业务、技术等各方面均已准备就绪,可支持为企业债券提供安全高效登记结算服务。下一步,中国结算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筹部署,高效、稳妥、有序开展企业债券登记结算相关工作,确保过渡期后企业债券相关改革措施平稳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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