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修订发布证券市场资信评级相关自律规则

导读 10月20日,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稳妥做好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相关工作,进一步规...

10月20日,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稳妥做好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资信评级业务,促进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以下简称评级机构)提升执业质量。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中国证券业协会修订发布《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执业规范》《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信息披露指引》《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尽职调查指引》《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尽职调查工作底稿目录细则》。

本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调整优化评级业务自律管理制度机制,将企业债券纳入规制范围,并作出适应性修订,推动统筹监管和协同发展。二是衔接中国证监会部门规章以及《关于深化债券注册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注册制下提高中介机构债券业务执业质量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强化评级机构执业规范。三是明确评级机构应当加强评级方法体系建设,构建以违约率为核心的评级质量验证机制,多措并举保证评级质量。四是强化合规内控管理,明确评级机构应当建立独立的合规部门,建立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符合监管要求的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加强信息化建设。五是专章规范独立性要求,明确评级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利益冲突防范制度,并从机构独立、业务独立等方面规范独立性要求。六是加强信息披露,要求评级机构充分披露评级方法、模型和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强化市场约束机制。七是进一步明确评级机构尽调范围、尽调内容和尽调方式,进一步区分评级机构的特别注意义务和普通注意义务,明确履行普通注意义务的程序和要求,厘清中介机构职责边界。

下一步,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加强对行业机构的业务培训,督促合规展业,强化自律管理,依法严肃处理违规行为,扎实做好企业债券过渡期后转常规工作,持续推动提升评级机构的执业质量,促进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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