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提请二审,强调调动种粮积极性 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导读 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今天(10月20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二次审议。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强调,调动粮食生...

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今天(10月20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二次审议。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强调,调动粮食生产者和地方人民政府保护耕地、种粮、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积极性。

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强调,国家建立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投入机制,采取财政、金融等支持政策加强粮食安全保障,完善粮食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协同保障机制,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调动粮食生产者和地方人民政府保护耕地、种粮、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的积极性,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国家引导金融机构合理推出金融产品和服务,为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等提供支持。国家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鼓励开展商业性保险业务。

草案二次审议稿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撂荒地治理,采取措施引导复耕。家庭承包的发包方可以依法通过组织代耕代种等形式将撂荒地用于农业生产。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做好化肥、农药、农用薄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稳定供应工作,引导粮食生产者科学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合理使用农用薄膜,增施有机肥料

草案二次审议稿增加规定: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加强本单位食堂的管理,定期开展节约粮食检查,纠正浪费行为。(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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