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

导读 10月16日,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加大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的通知》,对新市民、青年人及多子女家庭租房,以及...

10月16日,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加大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的通知》,对新市民、青年人及多子女家庭租房,以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使用公积金政策进行了优化。这次政策优化后,威海市租房提取共有新市民租房、青年人租房、多子女家庭租房、租住商品房、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等6种方式,租房职工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任意一种方式申请提取公积金,但每人每年只限定一种提取方式。

主要内容包括: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支持力度。新市民、青年人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本人及配偶可按月全额提取月缴存额用于支付房租。新市民是指未获得我市户籍或获得我市户籍不满三年的职工;青年人是指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的职工。提高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额度。多子女家庭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租赁费发票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公积金。放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范围。政策支持范围由职工本人及配偶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扩大到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加装电梯费用。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实际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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