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首付款比...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对于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维持30%不变。此外,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通知》调整事项自2023年10月15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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