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

导读 发改委网站9月27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印发《电力需求...

发改委网站9月27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

《办法》提到,提升需求响应能力。到2025年,各省需求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3%-5%,其中年度最大用电负荷峰谷差率超过40%的省份达到5%或以上。到2030年,形成规模化的实时需求响应能力,结合辅助服务市场、电能量市场交易可实现电网区域内需求侧资源共享互济。

《办法》提出,进一步加强需求响应、电能替代、节约用电、绿色用电、智能用电、有序用电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和推广。重点推进新型储能、虚拟电厂、车网互动、微电网等技术的创新和应用。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技术和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技术和产品检测、评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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