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为倒卖门票演出工作证提供便利,将被认定为失信主体

导读 据文旅部消息,9月22日,文化和旅游部2023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一级巡视员李建伟表示,“黄牛”炒票倒...

据文旅部消息,9月22日,文化和旅游部2023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一级巡视员李建伟表示,“黄牛”炒票倒票问题一直是演出市场的顽疾。今年以来,随着大型演出活动大量增加,“黄牛”炒票问题更加凸显,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扰乱演出市场秩序。针对这一问题,我们与公安部加强调查研究,联合开展座谈,研究加强演出票务市场管理的政策措施。同时,北京、上海等地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对热门大型演出活动实施了实名购票和实名入场制度,大大挤压了黄牛倒票空间,有效遏制了“黄牛”倒票炒票行为,得到消费者和社会的普遍认可。近日,我们会同公安部联合印发了《通知》,明确对5000人以上的大型演出活动实行实名购票和实名入场制度。同时,采取一系列配套措施,推动实名制落地实施。

一是提高门票销售比例。要求演出举办单位面向市场公开销售的门票数量比例由原来的70%提高到85%,对其余15%的门票,要求在演出前24小时进行个人信息绑定,做到“实名绑定、实名入场”。同时,要求加强对举办方和场地方工作票证的管理,防止工作票证流入市场被非法买卖。

二是规范票务经营行为。要求演出举办单位建立退票机制,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演出举办单位应当明示授权的票务代理机构,引导消费者从合法渠道购买门票,告知消费者购票、入场和退票规则。

三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要求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票务销售平台应当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

四是加强信用监管。对大型演出活动中存在面向公众销售门票数量低于核准数量的85%或者为倒卖门票、买卖演出工作票证提供便利等情形的演出举办单位及票务代理机构,依法认定为文化和旅游市场失信主体,加强失信惩戒。

五是加大对倒卖演出票证的打击整治力度。全面收集网上网下倒卖炒作票证信息,及时发现加价、变相加价销售票证的线索,严打网上网下倒票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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