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建议退订短信由营销信息发送方承担资费,工信部回复

针对网友提出的“退订短信统一指令且由营销信息发送方承担资费”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9月11日回复称,“您的建议已收到,感谢您对垃圾信息治理工作的关心和宝贵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您的建议,并纳入下一步工作统筹考虑,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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