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兵曹胡马 杜甫 胡马大宛名, 锋棱瘦骨成。
竹批双耳峻, 风入四蹄轻。
所向无空阔, 真堪托死生。
骁腾有如此, 万里可横行。
这是一首咏物言志诗。
注家一般认为作于开元二十八年(740)或二十九年,正值诗人漫游齐赵,飞鹰走狗,裘马清狂的一段时期。
诗的风格超迈遒劲,凛凛有生气,反映了青年杜甫锐于进取的精神。
诗分前后两部分。
前面四句正面写马,是实写。
诗人恰似一位丹青妙手,用传神之笔为我们描画了一匹神清骨峻的“胡马”。
它来自大宛(汉代西域的国名,素以产 “汗血马”著称),自然非凡马可比。
接着,对马作了形象的刻画。
南齐谢赫的《古画品录》提出“六法”,第一为“气韵生动”,第二即是“骨法用笔”,这是作为气韵生动的首要条件提出来的。
所谓“骨法”,就是要写出对象的风度、气格。
杜甫写马的骨相:嶙峋耸峙,状如锋棱,勾勒出神峻的轮廓。
接着写马耳如刀削斧劈一般锐利劲挺,这也是良马的一个特征。
至此,骏马的昂藏不凡已跃然纸上了,我们似见其咴咴喷气、跃跃欲试的情状,下面顺势写其四蹄腾空、凌厉奔驰的雄姿就十分自然。
“批”和“入”两个动词极其传神。
前者写双耳直竖,有一种挺拔的力度;后者不写四蹄生风,而写风入四蹄,别具神韵。
从骑者的感受说,当其风驰电掣之时,好象马是不动的,两旁的景物飞速后闪,风也向蹄间呼啸而入。
诗人刻画细致,维妙逼真。
颔联两句以“二二一”的节奏,突出每句的最后一字: “峻”写马的气概,“轻”写它的疾驰,都显示出诗人的匠心。
这一部分写马的风骨,用的是大笔勾勒的方法,不必要的细节一概略去,只写其骨相、双耳和奔驰之态,因为这三者最能体现马的特色。
正如张彦远评画所云:“笔才一二,象已应焉,离披点画,时见缺落,此虽笔不周而意周也。
”(《历代名画记》)这就是所谓 “写意传神”。
诗的前四句写马的外形动态,后四句转写马的品格,用虚写手法,由咏物转入了抒情。
颈联承上奔马而来,写它纵横驰骋,历块过都,有着无穷广阔的活动天地;它能逾越一切险阻的能力就足以使人信赖。
这里看似写马,实是写人,这难道不是一个忠实的朋友、勇敢的将士、侠义的豪杰的形象吗?尾联先用“骁腾有如此”总挽上文,对马作概括,最后宕开一句:“万里可横行”,包含着无尽的期望和抱负,将意境开拓得非常深远。
这一联收得拢,也放得开,它既是写马驰骋万里,也是期望房兵曹为国立功,更是诗人自己志向的写照。
盛唐时代国力的强盛,疆土的开拓,激发了民众的豪情,书生寒士都渴望建功立业,封侯万里。
这种蓬勃向上的精神用骏马来表现确是最合适不过了。
这和后期杜甫通过对病马的悲悯来表现忧国之情,真不可同日而语。
南朝宋人宗炳的《画山水序》认为通过写形传神而达于“畅神”的道理。
如果一个艺术形象不能“畅神”,即传达作者的情志,那么再酷肖也是无生命的。
杜甫此诗将状物和抒情结合得自然无间。
在写马中也写人,写人又离不开写马,这样一方面赋予马以活的灵魂,用人的精神进一步将马写活;另一方面写人有马的品格,人的情志也有了形象的表现。
前人讲“咏物诗最难工,太切题则粘皮带骨,不切题则捕风捉影,须在不即不离之间”(钱泳《履园谈诗》),这个要求杜甫是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