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深圳精神”形成于1990年,原为“开拓、创新、团结、奉献”的八个字。2002年3月至8月,深圳市开展了“深圳精神如何与时俱进”大讨论活动,...
“深圳精神”形成于1990年,原为“开拓、创新、团结、奉献”的八个字。
2002年3月至8月,深圳市开展了“深圳精神如何与时俱进”大讨论活动,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
深圳市委常委会集中全市人民的建议意见,经过慎重研究,决定将深圳精神重新概括为四句、十六个字。
新的深圳精神是“开拓创新、诚信守法、务实高效、团结奉献”。
扩展资料重要意义城市精神对城市的生存与发展具有巨大的灵魂支柱作用、鲜明的旗帜导向作用与不竭的动力源泉作用。
城市精神譬如一面旗帜,凝聚着一座城市的思想灵魂,代表着一座城市的整体形象,彰显着一座城市的特色风貌,引领着一座城市的未来发展。
一座城市没有精神,就没有灵魂,就没有准确的核心理念定位,就没有奋勇争先的精神动力源泉。
只有打造出自己的城市精神,才能对外树立形象、对内凝聚人心,使全市上下团结一致、共谋发展。
深圳精神植根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土壤,孕育在深圳这个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创新精神,是深圳人民新时期开创新事业的重要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