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多为正四品,也有从三品.官名。北宋曾于京都开封设置府尹,以文臣充,专掌府事,位在尚书下、侍郎上,少尹二人佐之,然不常置。明代于应天、...
多为正四品,也有从三品.官名。
北宋曾于京都开封设置府尹,以文臣充,专掌府事,位在尚书下、侍郎上,少尹二人佐之,然不常置。
明代于应天、顺天,清代于顺天、奉天设置府尹,其佐官称府丞。
始于汉代之京兆尹。
一般为京畿地区的行政长官。
唐代之东都、西都、北都及州郡之升府者,皆置府尹。
宋代开封之府尹不常置。
明代之应天、顺天,清代之顺天、奉天,均置府尹。
后亦用以泛称太守。
《宋史.职官志六》:“开封府。
牧、尹不常置,权知府一人,以待制以上充。
掌尹正畿甸之事,以教法导民而劝课之。
中都之狱讼皆受而听焉,小事则专决,大事则禀奏。
”又“崇宁三年,蔡京奏:‘乞罢权知府,置牧一员、尹一员,专总府事。
’”元无名氏《陈州粜米》第二折:“老夫姓包名拯,字希文......官拜龙图阁待制,正授南衙开封府尹之职。
”按:宋代包拯所任,实为权知开封府,见《宋使》本传。
参阅《明史.职官志三》、《清史稿.职官志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