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的区别(民主协商)

导读 一、协商的内容党政各部门重大问题的决策。2、各部门重大项目的立项、开发和建设。3、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的出台。4、本地区、...

一、协商的内容党政各部门重大问题的决策。

2、各部门重大项目的立项、开发和建设。

3、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的出台。

4、本地区、本部门重大经济活动。

二、协商的形式召开座谈会。

在讨论重大问题时可以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党外知识分子代表和群众代表一起参加,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2、下发征求意见函。

在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决策出台前或重大项目建设前,以书面形式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下发征求意见函,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以便更好地做出科学、正确的决策。

3、谈心谈话。

党政主要领导要与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保持往常联系。

要经常以谈心谈话的形式征求他们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及重要人事安排的意见和建议。

保持决策的科学性。

三、协商结果的运用各党委、政府要把通过种种形式征集上来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整理,把群众普遍关心、具有一定指导意义、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内容,要纳入重大决策之中,并及时向相关人员反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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