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特尔垄断协议(卡特尔垄断)

导读 组织形式不同。卡特尔是由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联合组成。辛迪加是通过签订共同的供销协议而形成的企业同盟。托拉斯是由生产同类产品或相关产...

组织形式不同。

卡特尔是由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联合组成。

辛迪加是通过签订共同的供销协议而形成的企业同盟。

托拉斯是由生产同类产品或相关产品的企业联合组成的一种股份公司。

2、稳定性不同。

同卡特尔相比,托拉斯、辛迪加较为稳定。

辛迪加的参加者虽然在生产上和法律上还保持着独立性,但在商业上则已完全受制于总办事处,不能独立行动。

参加托拉斯的企业不再是法人,由托拉斯对原企业实行产、供、销、人、财、物的统一管理,原企业所有者成为托拉斯的股东。

3、垄断形式不同。

参加辛迪加的企业,其商品销售和原材料供应均由辛迪加统一运作;卡特尔一般有三种类型:一是规定销售市场范围的卡特尔。

二是规定销售价格的卡特尔。

三是规定参加卡特尔的企业所生产的各种商品的生产限额;托拉斯对原企业实行产、供、销、人、财、物的统一管理。

扩展资料:垄断组织的另一种形式:康采恩是由工业、商业、运输、金融、保险等不同经济部门中的企业联合组成的垄断组织。

参加康采恩的企业虽在形式上保持各自的独立性,但实际上已被银行或其中资本雄厚的大企业所控制。

康采恩通常由一个母公司和若干个子公司所组成。

母、子公司采用控股、参股的办法,控制其他许多中小型企业,从而形成一个规模较大的康采恩集团。

 康采恩是以实力最为雄厚的工业垄断组织和大银行为核心组建的。

它的兴起与发展,体现了金融资本和工业资本相结合的进程。

参考资料:垄断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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