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程序(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需要什么条件)

导读 设立人只要具有5年以上职业经历即可,无需多名合伙人,法律也没规定一定要有多少个执业律师,你去看下新律师法吧,里面规定的很详细的!给...

设立人只要具有5年以上职业经历即可,无需多名合伙人,法律也没规定一定要有多少个执业律师,你去看下新律师法吧,里面规定的很详细的!给你摘下来吧: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第十六条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

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十七条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二)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章程;(三)律师的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书;(四)住所证明;(五)资产证明。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还应当提交合伙协议。

第十八条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设立的决定。

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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