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证综合指数,是深圳证券交易所编制的,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全部股票为计算范围,以发行量为权数的加权综合股价指数。
该指数以1991年4月3日为基日,基日指数定为100点。
深证综合指数综合反映深交所全部A股和B股上市股票的股价走势。
此外还编制了分别反映全部A股和全部B股股价走势的深证A股指数和深证B股指数。
深证A股指数以1991年4月3日为基日,1992年10月4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定为100点。
深证B股指数以1992年2月28日为基日,1992年10月6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定为100点。
深证成份股指数,是从上市的所有股票中抽取具有市场代表性的40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作为计算对象,并以流通股为权数计算得出的加权股价指数,综合反映深交所上市A、B股的股价走势。
该指数取1994年7月20日为基日,基日指数定为1000点。
成份股指数于1995年1月23日开始试发布,1995年5月5日正式启用。
40家上市公司的A股用于计算成份A股指数及行业分类指数,40家上市公司中有B股的公司,其B股用于计算成份B股指数。
深证成份股指数,还就A股编制分类指数,包括工业分类指数、商业分类指数、金融分类指数、地产分类指数、公用事业分类指数、综合企业分类指数。
深证成份股指数选取样本时考虑的因素有:1.上市交易日期的长短;2.上市规模,按每家公司一段时期内的平均总市值和平均可流通股市值计;3.交易活跃程度,按每家公司一段时期总成交金额计。
确定初步名单后,再结合以下各因素评选出40家上市公司作为成份股:1.公司股票在一段时期内的平均市盈率;2.公司的行业代表性及所属行业的发展前景;3.公司近年的财务状况、盈利记录、发展前景及管理素质等;4.公司的地区、板块代表性等。
为保证指数的代表性,必须视上市公司的变动更换成份股,深圳证券交易所定于每年5、9月对成份股的代表性进行考察,讨论是否需要更换。